本文转载自:《中国人大》2019年第20期,见习记者/冯添,记者/舒颖
用脚按键的电梯、一键求助的招援电话、无高差行李托运设施、156间高标实用的无障碍卫生间……9月25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正式投入运营,在大兴机场航站楼众多的“亮点”当中,完善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引人关注。为给残疾人等社会全体成员出行创造更加安全、便利、舒适的条件,大兴国际机场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真正实现了“全程无障碍”。 无障碍环境为所有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保障 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无障碍环境通常是指让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便利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所需要的设施和条件。例如,在物质环境层面,地铁、医院、广场、景区等公共空间设有台阶旁的平缓坡道、轮椅可通过的检票闸机、路口人行道前的语音提醒等;在信息和交流层面,互联网上有了越来越多的无障碍信息服务,如为视障人士设计的叫车软件、不断迭代的智能手机读屏技术等。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残疾人权利公约》。该公约在序言中提出,残疾是伤残者和阻碍他们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的各种态度和环境障碍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结果。有学者认为,残疾者真正面临的问题并非仅仅是残疾本身带来的不便,更重要的是来自社会的不理解和人居环境中存在的障碍。建设无障碍环境,就是为了缓解和消除可能存在的障碍,不仅为残障人士提供便利,也为所有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保障。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盲人协会主席李庆忠说:“无障碍环境是关乎社会文明和谐、关乎每个家庭甚至每个公民的大事。”有学者指出,每一个人在某一特定的时期都是无障碍环境的受益者。在人的一生中,都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某种行动不便、信息获取受阻的状态,如可能因为受伤、患病,或是携带行李、推着婴儿车,行动能力降低;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有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生活中需要轮椅、助听器等器具的辅助。因此,无障碍环境建设对于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有着深远的意义。
今年全国人代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残联副主席吕世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无障碍”已从残疾人专用品发展到通用融合设计,由单纯的物质环境建设过渡到全方位的社会环境建设,从有形的道路交通、公共设施、建筑、信息发展到无形的制度设计、行为习惯、社会心理、公共意识等。“无障碍环境建设体现着对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包容和权利的尊重,其最终目的就是让每一个人都能平等地融入社会,自尊自信地共享生活。”吕世明说。 无障碍环境建设仍有待加强 北京大学景观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李迪华每年都会开这样一门课:让同学们携带租来的轮椅、拐杖、婴儿车,在城市道路、公园等地进行实地考察。同学们发现,一条普通人可以轻松走完的道路,当乘坐轮椅、使用拐杖、推着婴儿车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障碍:只有5厘米高却难以让轮椅上去的台阶、挤占人行道宽度的树坑与报刊亭、挡住去路的电线杆斜拉线等。针对城市环境设计中存在的不利因素,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分有必要。目前,随着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法规、标准等的进一步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平等、参与、共享:新中国残疾人权益保障70年》白皮书显示,截至2018年,全国所有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都开展了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的工作,开展无障碍建设的市、县达到1702个;全国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已有75%的 出入口、40%的服务柜台、30%的厕所进行了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政府加快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进度,2016年至2018年共有298.6万户残疾人家庭得到无障碍改造。但吕世明也指出,目前无障碍设施缺失、设计不完善、建设不到位、管理不健全等问题依然存在。有媒体曾报道过,一些地方的无障碍通道常常被占用或阻挡;无障碍洗手间维护不完善,经 常被锁住或是堆满了杂物;一条不长的盲道上出现台阶、井盖、电线杆、绿化 带等障碍物。有专家表示,建设、管理上存在缺陷的无障碍设施,不仅不能提供便利,反而会造成阻碍,甚至带来更大的危险。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完整性、连续性十分重要。清华大学无障碍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建筑学院副教授邵磊说,要保证残疾人能滑着轮椅连贯地行驶,就要求无障碍设施不仅仅存在于某一个场所,还能够让人“一路通行”。一个环节使用不畅,可能会让相邻建设良好的设施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例如,一些旅游景区里内置了无障碍卫生间,但景区大门口的台阶却无法让轮椅通过,使景区内的无障碍设施沦为摆设。
要解决无障碍设施建设中的难点问题,加强不同管理部门的相互配合是一个关键因素。同济大学城市规划系教授潘海啸曾多次呼吁,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虽然现在的无障碍工作是很多部门在做,但缺乏相应的配合和管理,结果就很容易导致“木桶效应”,即使某个部门的工作做得非常好,但是整体来看可能不尽如人意。 “当前,依法依规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还没有达到基本要求,存在设施的无障碍基本改造与有效管理尚有缺失,新建设施的规划设计标准不尽落实,施工质量与监管验收没有达标等诸多问题。”吕世明表示,全面建设无障碍环境需要进一步将相关规定和标准统筹落实、强制执行、细化到位,同时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意识。 无障碍环境法律保障逐步完善 推动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离不开法律的保障。我国无障碍环境法制建设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起步,无障碍环境的法制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由点到面的发展过程,并且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逐步规范、日益提高。1982年,我国将“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写入宪法。1990年出台的残疾人保障法作出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逐步实行方便残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采取无障碍措施。《中国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1996—2000年)》,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纳入基本建设审批内容,自此无障碍设施建设有了程序强制性。
2008年,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增加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内容,并且首次提出“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2012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明确了依法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政府责任和社会义务。同年1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增加了制定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为老年人创造无障碍居住环境等内容。2018年,交通运输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等6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的实施意见》,对加快无障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出了具体要求。《2018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全国共出台了475个省、地市、县级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法规、政府令和规范性文件;1702个地市、县系统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全国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查2929次,无障碍培训3.7万人次。有学者指出,目前的法规中仍然以鼓励性、倡议性的条款居多,还需要增加切实有效的惩处措施,强化监督检查,通过行政手段、社会舆论监督、信用体系等多种途径,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规范建设和维护管理,保证无障碍设施切实发挥作用。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贾巍杨认为,应进一步促进残联等组织在更多层面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如参与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与使用评价等。今年6月18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无障碍建设通过了无障碍专家委员会组织的验收。作为专家委员会成员,吕世明表示,希望以此次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无障碍环境验收为契机,充分发挥无障碍成果转化的放大辐射效应,推动建立一套行业无障碍的专项规划、专用设计、专业评审、专门认证、专程监督、专项专题验收的机制。未来只要我们形成法律支撑保障、政策保驾护航、设计源头植入、规范强制实施、监督验收奖惩、信用行为自觉等体系,必将助力我国无障碍设施标准环境建设领跑国际水平,必将为社会全体成员带来社会基本公共服务“融合发展、人文共享”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中国人大》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机关刊物,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办,是全国各级人大惟一的国家级宣传刊物,也是一个重要舆论阵地。
本文转载自《中国人大》2019年第20期,记者从介绍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无障碍环境“人性化”设计入手,回顾我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历程,阐释现在的“无障碍”已不是残疾人专用品,而是发展到通用融合设计,是对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包容和权利的尊重,其最终目的就是让每一个人都能平等地融入社会,自尊自信地共享生活。面对目前无障碍环境建设还存的不完善、不健全、不到位等问题,提出要形成法律支撑保障、政策保驾护航、设计源头植入、规范强制实施、监督验收奖惩、信用行为自觉等体系,其中多位专家观点、人大代表建议发人深思。
All Right Reserved © 清华大学无障碍发展研究院 2018 ICP备14033128号
联系电话:010-62798379
邮箱:adi@mail.tsinghua.edu.cn
扫描关注微博
扫描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