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磊|为什么奥运、亚运,会成为我国无障碍环境发展契机

2024-06-12 清华大学无障碍发展研究院

    (2024.06.12 南方都市报) 随着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出台,政府部门应如何落实法规要求,推进无障碍事业发展?对于建设无障碍环境,应当如何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南方都市报推出“有爱无碍·蓝皮书访谈录”,邀请社会各界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建言献策,共同展望“有爱无碍”美好未来。

    本期访谈的是清华大学无障碍发展研究院院长邵磊。邵磊是全国无障碍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无障碍环境研究分委员会主任委员,曾参与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无障碍指南制定、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立法等工作。

    邵磊表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国内无障碍法律体系,各地、各职能部门应当在国家法规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尽快制定实施细则与办法,明确社会参与、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环节的工作机制,确保法规得到有效落实和执行。

    南都:您此前提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促进高质量发展。结合您的经历,您认为应该如何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

    邵磊:这是一个特别大、特别复杂的问题。我们一旦谈到什么事儿是个“系统”,对它的整体性、协同性、各要素之间联系的要求就会特别高。我觉得这是一种非常理想化、终极的愿景,所以有时候我也会用“体系”来代替这个词。

    既然是个体系的话,我觉得首先应该有顶层设计,要不然它就是一个散乱的、缺乏内在联系的东西,它的运转效率也不会太高。去年《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出台,我们从全国人大立法层级填补了空白,但我们也很难说现行的无障碍法律已经成为一个系统,因为“系统”需要解决的事儿太多了。我们现在已经有了对设施、信息、服务无障碍的规定,有了罚则和责任划分,但还有很多规定需要进一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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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对于社会各界的参与,我认为需要有相应的配套机制。社会参与不是随意地参与,也不是任何参与都能产生效果,从社会各界的意识得到提升、产生参与的意愿,到从意愿走向行动,再到行动发生效力,这些环节都需要制度体系的保障。我一直相信,对于未来社会组织、民间力量参与无障碍建设,志愿服务体系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抓手,怎么更好地夯实相关工作,是接下来应当思考的问题。

   南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了各级政府推进无障碍建设的职责,您认为地方政府应当如何落实法规要求?

   邵磊:《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出台,实际上是在敦促各地、各个部门尽快去制定实施细则与办法。大家不能指望,一部法律把所有可能遇到的问题都涵盖了。比如法律提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就这一句话,如何去落地执行?这件事情究竟应该放在哪个部门?按照什么标准来做?

    每个城市的情况差别很大,对于推动一些工作的加速,各地可能还是需要有一些配套的工作手段,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也好,采纳各方意见建议也好,吸收专业力量也好,我觉得这些配套机制建设还是需要加强。这是一个确保工作有序、有效的前提,光靠天天呼吁肯定不行,还得有可落地的路径。

    希望今明两年,包括到“十五五”时期,各地能把无障碍建设的顶层设计做好。我感觉这毕竟是一件高度地方化的事情,最好以市、县(区)为单位,各地结合自己的特色与实际情况,看怎么把不同组织、不同领域的力量凝聚起来。

    南都:目前各地政府在推进无障碍建设、改造的过程中,受财政缩紧的影响,面临一定阻力,您认为这个问题要如何解决?

    邵磊:我觉得对于投入的事儿一定要做好区分。我一直认为公共财政的投入,最合适的用法还是用于公共部分的建设。比如对于向场所改造投入资金,场所的产权不一定非得是国家的、政府的,但这个场所应当是面向公众的,一个完全私人化的场所,让政府来投钱来改造,可能不太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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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无障碍发展研究院院长 邵磊

    所以我觉得,政府不要因为财政有压力了,就觉得工作没法干了,把钱投入公共部分的建设就行,具体的工作顺序可以分轻重缓急,但该干还是得干。至于私人的部分,那就需要通过一定的机制,敦促开发商、业主来主动进行再装修、再改善、再提升。无障碍建设、改造当然有成本,但我不认为成本会那么高,能用几亿元建设一个场所,一般也不会差几万块钱改造厕所,所以问题的根源还是出在,大家对这件事情认知的不到位。

    南都:对于一个公共场所、一个建筑而言,无障碍是一件需要持续投入的事么?此外,有学者提出来,对无障碍的监管可以参考消防安全的模式,您怎么看?

    邵磊:这毫无疑问是一个强调永续的事情。我不认为相关主体会自发地、永远地去投入无障碍建设,因为所有人都会考虑成本问题,所以我觉得还是要建立起一个制约、监督的机制,让无障碍被视作一种永续的责任。无障碍应当像消防安全一样得到各方面的重视。

    我觉得未来建设项目的无障碍验收、检查、维护,在底层逻辑上可能会类似于对消防安全的检查。当然,无障碍有它的广泛性、战略性,但是消防的优先级太高了,客观来说确实不能把无障碍设施缺失和火灾相提并论,所以我所说的“底层逻辑”,指的是这种事前预防、事后监督、常态化检查的机制,这种全流程的管理是必要的。

    现在,很多地方都出台了对历史街区风貌管控的要求。我们既然能对街道、建筑立面的设计提出要求,我们也完全可以在城市设计的标准里,加入对无障碍的要求。这件事情在相关部门对规划、建设的管理中,有可以实现的路径,现在就要看相关部门愿不愿意主动作为。依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要求,如果工作中涉及管理、监督、审批,这就是行政部门的职责,如果涉及具体的投资、建设,那就是场所业主的职责,如果这里边涉及政府补贴,那可能还要设计相应的机制。

    南都:纵观过去,国内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提升的几个重要节点,都是我们准备举办奥运会、亚运会的时候,两者有着密切的关联,作为亲历者,您能不能分析一下这个现象?

    邵磊:我觉得这确实是很重要的一种方式,在国际上也一样。有些事情如果不积累到一定程度,它就无法跨越相应的门槛、展现出成效。比如说,一些城市做填海工程,花费了大量的时间、金钱,它本身不会直接为城市带来经济利益,但有了更多的土地、配套的基础设施,城市才有了进一步发展的空间,从而产生新的收益。

    无障碍建设也是这样,它的收益不一定是立竿见影、完全与投入同步增长,可能它立刻展现出的收益很小,你投入100%进去,当下的收益只有1%,但它一定是有长期收益的,而且很可观,因为无障碍建设对社会中每一个个体,都会产生实实在在的帮助。只有投入到一定程度、达到了临界值,它的收益才能涌现出来,这个收益还可能出现爆发式的增长。

 

珠海一商业综合体内的无障碍车位。.png

珠海一商业综合体内的无障碍车位。

    对于收益的形式,我觉得我们也要换一种考虑方式。有人觉得现在修一条坡道没人走,好像没什么用,但我们要考虑每件事情发生的概率,可能修这条坡道前,这里发生事故的概率是90%,现在修完了,概率下降到10%了,这也是一种收益,不是说一修完立刻有人用才算收益。

    推进无障碍建设,需要社会做大量意识上的储备、积累,举办大型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这种强势的力量,加速社会意识的凝聚,激发一个地区、一个国家跨越相应门槛的动力。所以我觉得抓住这种机会很重要,如果没有大型活动,这种凝聚的速度不会那么快。

    南都:珠海是全国第二个通过“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的城市,2025年残特奥会,象棋、网球等赛事也将在珠海进行,结合您的了解,您如何评价珠海建设无障碍环境的进展?

    邵磊:珠海同时与澳门和香港陆路相连,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中,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珠海也是一个特别年轻、充满活力的城市,它具有打造国际水平的包容、友好城市环境的良好基础。

   我觉得珠海过去这几年,在无障碍领域的探索特别有意义,无论残联也好,其他相关部门也好,开展的工作都令人印象深刻,我觉得珠海现在已经具备了树立无障碍建设领域示范的一些条件。



“无障碍城市深调研”课题组

统筹:王靖豪

调研组成员:张景淞 曾奎达 韦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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